从“自己人”到“生力军”,重磅意见再为民营经济撑腰鼓劲
从“自己人”到“生力军”,19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使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和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深切关怀,必将有力推动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肩负起更大使命、承担起更重责任、发挥出更大作用。
本次出台的意见,围绕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部署了28条具体举措,回应了民营企业当前发展面临的一些主要困难、阻力和焦虑点,特别是对民营企业的核心关切推出了系统全面的应对举措,能真正帮助民营企业在方向上解惑、发展上解忧、环境上解压。
比如针对民营企业关切的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意见提出要“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
比如针对民营企业关切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意见提出要“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机制。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根据实际设置合理过渡期。
比如针对民营企业家关切的产权和权益保护问题,意见提出要“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完善监管执法体系,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意见同时提出,要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特别是针对一段时间内唱衰、贬损民营经济的奇谈怪论,污名化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乱象,意见明确提出要“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等行为。”旗帜鲜明的立场态度,再一次为民营经济大显身手撑腰鼓劲。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重申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多次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从实施纾困帮扶政策,到优化营商环境,从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到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党中央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家所思所想、所愁所盼,始终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极大激发了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营经济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但是一个时期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针对新情况,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提振民营经济预期信心,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这次意见的及时出台,必将有力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两个毫不动摇”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大政方针,已经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长久之策,不是权宜之计。提振发展信心、回应核心关切、引导健康发展,意见的出台必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打开更大空间。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继续弘扬企业家精神,增强家国情怀,广大民营企业家一定能谱写出更加辉煌的创业史,民营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发展舞台和光明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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